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有效扩大强大国内市场为主线,以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融合提升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准确把握好事业与产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充分发挥文化旅游在保障基本文化权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坚定文化自信、有效扩大国内需求、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领域。聚焦文化强国、扩大内需、文化安全, 以及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国家重点文化工程、国家级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跨区域跨流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等大事急事难事, 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关键带动作用,努力打造标志性文旅项目。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和考古工作水平,强化抢救性、系统性、原真性保护: 加强文化安全设施建设,补足基层、基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旅游业多领域、多业态、多层次发展。
( 三)区分事权财权。严格依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标准, 加大中央事权事项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突出强调地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四两拨千斤”“投资带机制”的重要作用。
( 四)合理控制规模。科学合理确定投资建设规模,既打造价值突出、效益优良、影响力强、显示度高的重点项目,避免点多面广、“撒胡椒面”又立足中央投资规模,结合地方财力,在部分领域设置必要支持限额,避免铺张浪费、大拆大建。
( 五) 强化监督监管。完善中央和地方部门合作机制,用好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在线监测子模块,加强联合督促和动态检查,落实法定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绩效管理,确保中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使用合法合规、管理透明规范。
三、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重点文物和重大考古遗迹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文化旅游融合程度显著加深, 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传播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明显提升。
一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面。大运河、长城、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基本完成,打造形成一批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相关重要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利用,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综合效益有效发挥,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一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方面。一大批价值突出、代表性强的国家级石窟寺遗址等遗产资源保护水平和数字化展示水平明显提升,遗址遗迹富集的重点地区考古机构文物发掘、存储、研究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一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方面。各类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科普宣教功能进一步发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群众绿色共享空间不断拓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一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红色旅游实现规范和高质量发展, 培育形成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一一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中央单位重大文化广电和文物保护项目分类有序扎实推进,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充分发挥,重点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条件和广电智慧化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不断改善。

